杜润栓致山西省政法委郑连生书记的一封实名举报信
——十二年冤案血泪泣诉:请以政法掌舵人之责,拆穿构陷、还耄耋校长清白!
尊敬的郑连生书记:
您好!
我叫杜润栓,今年83岁,一生从教,退休后创办原平市崇实学校。此刻,我以被冤案折磨十二年的残躯、流尽血泪的绝望,向您——当年疫情处置的亲历者、如今全省政法系统的“顶梁柱”,递交这封字字带血的举报信!您当年任忻州市市长时,曾在忻州市卫生局文件上亲笔批示“防止疫情蔓延”,您亲眼见证过事件始末,您比谁都清楚真相,更比谁都有义务、有责任、有权力撕开这层掩盖冤案的黑幕!
一、国家省级文件铁证如山,原平司法竟敢“逆天翻案”?!
2012年5月我校发生肺结核疫情,国家与省级权威早已盖棺定论,可原平司法机关却视若罔闻!
(一)2012年8月9日,中国疾控中心(CDC)在北京组织召开学校疫情研讨分析会,对江苏科技大学、辽宁丹东市振安高中、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二中、湖北恩施州咸丰一中、山西忻州市原平市崇实中学,共5所学校的肺结核疫情开展分析研讨。会后,中国疾控中心以(2012)398号文件明确将此次疫情定性为“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”——这是国家最高疾控机构作出的科学结论,难道还抵不过原平法院的一句“推理”?
此次会议中,5所学校的疫情均被定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会后,其他4所学校均严格按照[2012]398号文件会议精神妥善处置,统一遵循“校长无责、学校保障后续照护”的原则。唯独原平市部分官员罔顾事实、滥用职权,将疫情责任恶意嫁祸于我校,最终导致校长全家入狱、学校被迫关停,酿成了原平市的一大悲剧!
同样在中国境内、同样参与同一研讨会议、同样依据同一权威文件,5所学校的疫情处理结果却天差地别!
(二)山西省委、省政府(2012)08099号文件直接指出:“让学校承担没有法律依据,应该由市政府、卫生部门负责承担”——这是省级政府的明确指令,原平司法机关凭什么置若罔闻,硬把政府责任扣给学校?
(三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三十八条白纸黑字: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,按照预防、控制预案进行防治,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”——法律明确定位责任主体是政府,原平司法机关难道敢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?
请问郑书记!国家定论、省级指令、法律条文,这三重铁证摆在面前,原平司法机关为何还能颠倒黑白?他们是不懂法,还是故意违法?!
二、我依规上报证据确凿,原平为何敢编造“瞒报”谎言?!
疫情发生后,我每一步都严格履行法定义务,所有行动均有迹可循,可原平却敢凭空捏造“瞒报”罪名!
(一)5月14日发现首例疑似病例,我当即安排校医向镇卫生院报告(均有证据),次日市卫生局疾控人员7人就进驻学校一个月——这是“及时上报”的铁证,难道还能被抹掉?
(二)5月18日,副市长、教育局长、卫生局长直接到校开会并决定放假三天——若我“两个月未报告”,这些领导会在第四天就主动上门处置(均有证据)?这是最基本的逻辑,您作为领导难道会被他们的谎言蒙蔽?
(三)忻州市卫生局(2012)190号文件明确记载:“2012年5月18日接到原平市报告并部署工作”——这是上级留存的书面证据,原平司法机关难道敢说这份文件是假的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及时报告。我完全履行了法定义务,可原平却编造“两个月未发现、未报告”的谎言——他们是眼瞎看不见证据,还是心黑故意抹黑?!
三、官员保乌纱构陷嫁祸,原平司法竟甘当“帮凶”?!
为掩盖自身瞒报失职,部分官员上演“罪名连环套”,原平司法机关全程配合,简直荒唐至极!
(一)先是以“诈骗罪”将我全家四口刑拘——查不出诈骗证据,就换“受贿罪”;受贿罪站不住脚,又换“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”;这个罪再被戳穿,竟凭空冒出“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!
(二)更可笑的是,最终定的“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,检察院既没起诉,庭审中也没质证,原平法院仅凭自己的“推理”就定罪——这哪里是司法审判?分明是拿法律当橡皮泥,想怎么捏就怎么捏!
(三)原平市政府还无视国家定性,用(2012)150号文件强廹我垫付150万元“治疗费用”,教育局又骗取了我“办学启动资金”310万元,加上“风险抵押金”共计500万元资金,至今分文末退。
(四)原平市法院以疫情和需上级请示为由,四年压案不判——他们凭什么把政府的法定责任,变成学校的“飞来横祸”?!
您当年批示“防止疫情蔓延”,是为了保护师生;可这些人却拿您的批示当幌子,把责任全推给学校!请问郑书记,您能容忍他们借您的批示掩盖罪行、构陷无辜吗?!
四、司法程序被肆意践踏,原平法院竟敢“无法无天”?!
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,是对中国法治的公然亵渎,每一步都充满违法操作!
(一)忻州市中院三次发还重审,可《刑事诉讼法》明确规定“发还重审仅限一次”——他们为何敢无视法律规定,把发还重审当“踢皮球”的手段?是觉得没人能管得了他们吗?
(二)2019年开庭后,案件以“疫情影响”为由中止审理,一停就是四年,2023年竟在未恢复庭审、未让我辩护的情况下直接判罪——我的辩护权难道是可以随意剥夺的吗?这跟“先定罪、后走程序”有什么区别?
(三)更重要的是,原平市政府法律顾问武建国等三位同志,出具的《杜润拴案法律意见书》明确指出:“杜润拴不构成犯罪,判决其有罪是错案冤案,吊销办学许可证程序违法”——这是政府自己聘请的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,原平司法机关却视而不见!他们是觉得自己比专业法律人士更懂法,还是根本就不想讲法?!
请问郑书记,当司法机关把法律当摆设、把程序当走过场时,老百姓的冤屈还能向谁诉?政法系统的公信力还能剩几分?!
五、学界公论齐声喊冤,原平为何还不纠错?!
2018年,中国青年报等12家媒体报道了该案件。随后,中国政法大学夏家骏、国家法官学院张泗汉、中央民族大学熊文钊、北京外国语大学王文华、中国政法大学吴丹红等多位法学专家就该案召开“专案”论证会,一致认为该案是人为制造的冤案,是失败的公共危机管理案例,并指出存在掩盖行政责任、嫁祸于人、法官扩大司法解释、教育局骗取资金等问题,认定校长杜润拴无罪,相关法律适用及学校封闭、清算组设立等均存在错误。此外,北京大学郭道晖先生也就此案亲自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致信。
全国顶尖法学专家在北京召开论证会,一致认定:“本案是人为制造的典型冤案!杜润栓无罪!”
当国家顶级法学专家都为我喊冤时,这难道不是对原平司法系统最严厉的警告?可原平却充耳不闻,继续捂着冤案不放——他们到底在怕什么?怕揭开盖子后,自己的乌纱帽保不住?!
六、血泪诉求:十二年了,我只求一个清白!
十二年了!我的学校被非法关停,3500名师生被迫离散;我的家庭被摧毁,儿女跟着我坐牢;我在狱中两次脑出血、一次脑梗、做过大手术,已下了病危通知书,差点没能活着出来!我从一个投身教育五十多年的老党员,变成了一个“罪犯”,影响了三代人,3500余名学生的名牌学校被强制关停,老百姓叫苦连天、怨声载道,给原平市人民制造了一个大悲剧——这十二年的冤屈,我咽不下!死也不会瞑目!
今天,我向您提出最后的诉求,也是一个耄耋老校长最后的希望:
1、请您以亲历者身份还原真相,站出来作证,告诉所有人这是“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”,不是学校责任事故!
2、请您监督相关法院立即撤销所有错误判决,宣告我和家人无罪,还我们一个清白!
3、请您彻查那些弄虚作假、枉法裁判的官员和司法人员,依法追责,不能让他们继续祸害百姓!
4、请您督促原平市政府退还我校垫付的500万元资金,为我校恢复名誉!
培根说:“一次不公正的司法,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。”您是全省政法工作的领导,比谁都清楚这句话的分量。
我愿对本信每一个字负全部法律责任,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,救救我这个濒临绝境的老校长,救救被践踏的司法尊严!
尊敬的郑连生书记:最后,请您站出来秉公执法,要求原平市现任领导重新学习并认真落实由其政府法律顾问撰写的《杜润拴案法律意见书》——该意见书是法律顾问遵照原原平市委李贵增书记“实事求是还原事实真相、依法依规回应舆论关切”的指示,通过调取和反复核实全部资料,秉持认真负责、客观公正的原则形成的,进而还杜润拴清白、恢复学校、退还资金,给原平人民一个圆满交待!也让我这个即将入土的人死的安心!!!
此致
敬礼!
实名举报人:杜润栓
身份证号:14222419420512****
联系电话:18535093922
2025年10月21日
附部分证据材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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